我國前瞻能源以地熱 、生質能及海洋能領域為發展重點 。
地熱發電從經濟、法制、資源、技術等四大構面推動,
透過示範獎勵辦法分攤地熱探勘風險,修訂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研訂符合地熱特性之申請審核程序。
我國生質料源具有產地分散及種類複雜等特性,為加速生質能產業發展,
須提供合理經濟誘因,擴大生質能衍生副產物(如灰渣、沼液等)應用,
並鼓勵業者就地利用。
海洋能發電仍在前瞻發展階段,
我國較適合開發之波浪(岸基式、離岸式)、海洋流(黑潮)與溫差發電,
主要位於近岸與離岸區域,
影響範疇含漁業、航運、生態保育、文化保存與基礎設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