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1.19
愛爾蘭國會於2021年12月17日通過「2021海域規劃法」,12月23日正式公告,此法旨在建立新的海域開發規劃許可與監管制度,以推動具豐沛潛能的海洋能源。2021年該國提出的氣候行動計畫下,2030年離岸風力目標為5GW,與長期30GW浮動風力。
新法律規定須先確認海域專區 (Maritime Area Consent),供業者在此申請。專區制度將會評估提案綠能開發業者財務、技術能力等關鍵經營能力,才能向愛爾蘭規劃委員會申請海域,始得繼續進行環境評估。
在第一批離岸綠能計畫評估與批准後,預計於2023年新成立的海域監管局,將接手主責監督管理任務。
環境、氣候和通信部長於1月19日宣布,展開第一階段(2022年)海上再生能源海域專區的協商,利用一個月時間徵求意見。諮詢文件中除了前述申請程序外,亦說明今年4月開放專區提案申請、第三季核准申請,第四季推動的拍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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