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5.01
中國大陸國家能源局宣布,第一季共安裝了5.2GW的太陽能發電裝置(包括2.4GW的地面型太陽能板和2.8GW的分散式太陽能裝置),同時中國大陸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物價局發布了2019年新的太陽能躉購電價(Feed-in Tariff),將於7月1日正式生效:1. 集中式地面太陽能系統第一區為人民幣0.4元/kWh(北部與內蒙古);第二區為人民幣0.45元/kWh(西部與中部地區);第三區為人民幣0.55元/kWh(其他地區)。2. 100%匯入中央電網的分散式太陽能PV與集中式地面太陽能系統採行相同的FiT。3. 村莊「扶貧太陽能發電計畫」在三個地區分別保持人民幣0.65、0.75及0.85元/kWh不變。4. 工商業分散式太陽能發電除自用外,多餘電力反饋於電網為人民幣0.1元/kWh。5. 多餘的住宅用太陽能發電反饋價格統一為人民幣0.18元/kWh。未來中國大陸中央和地方政府將實施拍賣制度,制定統一的國家招標程序,所有列出的FiT(除了商業及工業自用外)已明確規定,無論類型和運營模式為何,未來皆會受到競爭,中國大陸國家能源局最終將選擇最具競爭力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