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斯哥氣候公約成果

日期: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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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00個國家於11月13日同意通過格拉斯哥氣候公約(Glasgow Climate Pact),COP26主辦方英國表示,該協議使國際社會仍存有機會,避免因全球暖化造成的嚴重衝擊。以下為公約要點:


由於各國碳排放目標不足以確保地球升溫限制在1.5°C,因此要求各國政府在2022年底前重新審視並加強2030年減量目標,而非像過去要求每五年更新一次。


該協議首次以文字聲明,要求各國減少對煤碳的依賴,並取消化石燃料補貼。措辭上以「逐步減少(phase down)」取代「逐步淘汰(phase out)」有增無減的煤碳。至於廢除化石燃料補貼,仍保留「淘汰」無效率(inefficient)化石燃料補貼。


已開發國家同意資金援助貧窮與脆弱國家,協助其因氣候變遷而造成的損失與損害。承諾透過調適基金大幅度增加財政援助,敦促已開發國家到2025年將其對開發中國家的氣候資助增加一倍。


達成全球碳市場交易規則,可能釋放數兆美元用於保護森林、建設再生能源設施與其他對抗氣候變遷的專案。允許跨國減量額度移轉,做為抵減以實現其部分氣候目標。並採取相關措施以確保在國家排放目標下避免重複計算減碳量。


此外,還有幾項重大活動。美國與歐盟發起全球甲烷倡議,大約100 個國家承諾到2030年將甲烷排放量較2020年減少30%。


世界上最大的兩個碳排放國,美國和中國也宣布一項聯合聲明,在氣候變遷行動共同合作。


企業與投資者做出一系列自願性承諾,包含將逐步淘汰汽油動力汽車、航空旅運脫碳、保護森林並確保可持續性投資。


資料來源:https://reurl.cc/l9k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