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10.02
1997年通過之京都議定書,為已開發國家訂定2008-2012年具約束力的氣候目標。2012年於卡達通過多哈修訂(Doha Amendment)延續已開發國家之排放減量義務,共37國與歐盟承諾京都議定書第二個承諾期(2013-2020年)的排放減量,總計承諾該期間排放較1990年水準至少減18%。惟依據規定,多哈修訂須獲得3/4 (即144個)議定書締約國(歐盟除外)提交批准文書後第90日,方能生效。然而,直至2020年10月2日最後時限,奈及利亞成為第144國提交批准文書後,多哈修訂將於2020年12月31日生效。牙買加則於10月1日提交。在巴黎協定要求每個國家加入約束減量行動下,多哈修訂在京都議定書即將到期前生效,顯然較具像徵性意義。據UNFCCC資料分析,京都第二承諾期之37個承諾減量已開發國家,至2018年已達成減量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