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宣布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新措施

日期:2019.09.20

德國政府已同意2021年前建立運輸與建築部門碳定價體系,為2030年氣候保護計畫措施之一,並設定2030年CO2排放較1990年減55%目標(目前德國已減碳近30%)。該計畫措施包括: -排放交易體系:政府規劃於2021年發放每公噸碳10歐元排放權,之後每年調升,預計2025年達35歐元;預計2026年起推動排放總量管制,之後每年並將調降管制總量。 -確認德國最遲於2038年淘汰燃煤發電。 - 訂定2030年道路運輸達700萬-1,000萬輛電動汽車,並設置100萬座充電站目標。 - 2030年能源結構再生能源占比提高至65%。 - 透過氣候內閣,進行氣候目標年度檢討。 - 降低碳價上漲對通勤族與低收入家庭衝擊,至2026年底補助開車通勤者每公里35歐分。 德國政府此項宣布,適逢柏林發生青年主導大規模氣候抗議活動,另跟據公共廣播公司ARD民調顯示,63%德國民眾希望政府優先考慮氣候,即使是以經濟成長為代價。 NewClimate Institute創辦人之一NiklasHöhne教授認為該計畫缺乏勇氣,僅提出實現短期目標的措施,無完全淘汰化石能源明確願景,當務之急應為實現零溫室氣體排放。智庫E3G分析師Alexander Reitzenstein則表示,該計畫措施令人失望且零散,欲達到國內與歐盟氣候目標可能性很低。而補助開車通勤者措施亦頗具爭議,可能抵消碳定價減碳效果。此外,碳定價體系所訂之碳價過低。 波茨坦氣候影響研究所(Potsdam Institute for Climate Impact Research, PIK)主任Ottmar Edenhofer認為碳價格應為氣候政策核心工具,政府所規劃碳價格太低,不足以產生引導作用,認為起價應為每公噸50歐元,並逐步調升至2030年達130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