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提出2050年碳中和法案

日期:2019.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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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政府已將2050年碳中和法案,提送該國經濟社會環境委員會。為達成本世紀中葉達碳中和目標,該法案提出放寬核能限制以降低碳排放之策略,受到環保人士關注。若該法案通過,則法國將:˙調整2050年溫室氣體排放減量目標,從原訂之較1990年減75%,改為碳中和目標。˙延後減核時程,目前核電占比為75%,原訂於2025年降至50%占比,則延至2035年達成。˙弱化2030年能源消費目標,從原訂之減少能耗20%目標,降為減17%。惟仍維持2050年能源使用減少50%目標。˙2030年化石能源發電占比,從原訂之降低30%,提高為降40%。上述法案亦將設立獨立的氣候政策委員會,而可能任委員之歐洲氣候基金會(European Climate Foundation)總裁Laurence Tubiana表示,樂見2050碳中和目標入法,惟未見提出達標政策;而委員會將確保在不使用碳額度之下達成碳中和目標,並僅使用有限的碳捕存(CCS)技術。法國智庫IDDRI研究員Nicolas Berghmans認為,納入巴黎協定之碳中和目標,具有企圖心,將此目標入法為一強力政策信號;而碳中和,代表農業與部分工業部門無法避免的排放,將須以碳匯抵減,然而森林等自然碳匯有限,且碳捕集技術尚未成熟,因此達成碳中和之原則,為大幅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而弱化能源消費目標,則歸因於延後運輸與建築部門的轉型時程。部分綠色團體則認為碳中和一詞太過模糊。反核人士Yves Maringnac表示,缺乏具體排放減量目標,將為弱化減量與提供更多補貼開一扇門,應同時將具體排放目標入法。法國生態轉型部長Fran?oisDeRugy表示,預期碳中目標將可減量87.5%,遠超過原訂之減量75%目標。法國擬定之2050碳中和目標,與歐盟執委會提議之數個歐盟長期目標選項一致。目前哥斯大黎加與紐西蘭亦設定類似目標,英國則正在考量相關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