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國務院於12月28日通過《新及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和推廣促進法》施行細則修訂案-將提高再生能源義務供給比率,由原先2022年達10%提升至2022年達12.5%、2026年達25%目標

日期: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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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宣布"新及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和推廣促進法" (以下稱"新再生能源法")施行細則修訂案已於國務會議通過。為達到2050年淨零碳排情境與2030年溫室氣體減排目標,需要迅速擴大新及再生能源發電占比,奠定此目標是非常重要的。新及再生能源義務供給比率,由原先2022年10%修訂為如下:2022年12.5%, 2023年14.5%, 2024年17.0%, 2025年20.5%, 2026年25.0%。


本修法適用的直接對象-新及再生能源供應義務者為2021年共23家/擁有500MW以上發電設備者,業界對修法表示支持。 修法相關意見收集結果顯示,為達碳中和,需持續擴大新及再生能源的意見佔大多數。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將計算各公司需供給之新、再生能源之義務量,並於2022年1月中旬公布。在調升義務供給比率之外,為了有效普及新、再生能源,將通過技術改革、推廣高效率太陽能板、風機大型化等降低發電成本與競爭力做法,達到減碳目標。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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