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提交更新NDC並規畫變更碳定價基準

日期:202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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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聯邦政府7/12上午正式向聯合國提交更新NDC,確認於4/22美國氣候領袖峰會宣布之2030年較2005年減40%-45%目標,意即至2030年加拿大總排放需減至401- 438百萬公噸之間。2018年加拿大排放729百萬公噸,依目前政策規劃,預計至2030年排放僅可降至468公噸(較2005年減36%)。依據淨零排放責任法(Net-Zero Emissions Accountability Act)規定,環境部須於6個月內提出達成新目標的計畫。環境部長Wilkinson正規劃調整聯邦碳定價基準(各省針對消費者或大型排放業者課徵碳費或碳交易價格之最低標準),調和各省碳定價、納管範疇與豁免規範差異,限制碳洩漏避免措施於必要產業,並禁止各省政府透過汽油稅退稅或降稅措施削弱價格信號(如:新布藍茲維省(New Brunswick)與愛德華王子島省(Prince Edward Island)部分燃料碳稅,被汽油稅減稅所抵消),新基準預計於2023年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