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8.08
由義大利總理府組織改造處、環境暨能源安全部等共同起草的再生能源行政程序革新法令,預計於2024年8月7日送交內閣會議審議。
此項草案定義再生能源發電設施和儲能系統的建設或營運、同類廠房的改造、升級、全部或部分翻新的措施,以及相關的工程和基礎設施所必需的行政程序。有關建築法規和條例規定綜合法的條文,則不受影響。
此外,為確保為未來世代的利益,在尊重環境保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文化遺產和景觀以及現有與未來經營者間競爭的前提下,透過合理化、重組與簡化再生能源相關程序,並使其符合歐盟規範,確保最大限度地普及再生能源發電設施。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參考本網頁刊載商情資訊,請注意國情及商業環境之不同,而且不代表本部立場或政策。
資料來源:駐義大利台北代表處經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