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2.27
歐盟執委會於2025年2月26日提出「潔淨產業政綱(Clean Industry Deal)」,支持歐盟產業競爭力與韌性,並確保歐洲製造業的未來,以加速脫碳。
「潔淨產業政綱(Clean Industry Deal)」內容重點如下:
(一) 聚焦兩大緊密相關之領域:
1. 能源密集產業:該產業面臨能源成本高昂、不公平之全球競爭與監管複雜等損害其競爭力,亟需脫碳與電氣化之支持。
2. 潔淨技術:係未來競爭力的核心,亦是產業轉型、循環性與脫碳所需。
(二) 循環性(circularity)亦為潔淨產業政綱之核心要素與優先事項,歐盟需讓有限資源最大化,減少對第三國原料供應商之過度依賴及強化韌性。潔淨產業政綱之企圖係至2030年使歐盟成為循環經濟之世界領導者。
(三) 為建立成長繁榮之歐洲新產業生態系,需揚棄過往獨立的解決方案,而應著眼整體價值鏈,並透過下列6大企業驅動力,使歐洲產業得以成功:
1. 取得可負擔之能源:
(1) 執委會亦於同日提出可負擔能源行動方案(Action Plan on Affordable Energy),以降低企業與家戶之能源費用。該行動計畫將加速推廣潔淨能源,促進電氣化,以實體互聯完成內部能源市場,能源使用更有效率及斷絕對進口化石燃料之依賴。(註:可負擔能源行動方案將另函報)。
(2) 關鍵績效指標(KPI):電氣化比率從目前21.3%至2030年達32%;2030年每年新增100GW再生能源容量。
2. 領先市場─刺激潔淨供給與需求:
(1) 產業脫碳加速器法(Industrial Decarbonisation Accelerator Act)將提出永續、韌性及歐洲製造等非價格條件納入公共及私人採購,以增加對歐盟製造潔淨產品的需求。2026年將修訂公共採購架構(Public Procurement Framework)將永續、韌性及歐洲優先條件納入策略產業之公共採購。
(2) 產業脫碳加速器法將以碳排放交易系統(ETS)資料與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為基礎,提出工業產品碳密度之自願性標籤,2025年先於鋼鐵(Steel),之後建築產品規範(Construction Products Regulation)中將針對水泥標籤,該標籤可讓消費者得知相關產品碳足跡,讓製造商可據以獲得脫碳之額外收益(如會員國稅務或補助支援計畫等)。
(3) 簡化與調和碳計算方法,預計於2025年第4季前界定優先領域與簡化、調和及驗證之可能途徑,以解決歐盟與國際間碳計算方式不同所衍生之問題。
(4) 促進再生與低碳氫之使用,將於2025年第1季將提出低碳氫之授權法案以界定生產低碳氫之規範,為投資者提供確定性。
(5) KPI:在歐盟市場之潔淨技術產品其關鍵組件為歐盟生產達40%。降低潔淨產業政綱產品之外部脆弱性指數(External Vulnerability Index, EXVI)。
3. 公私部門投資:
(1) 在短期,潔淨產業政綱將動員超過1000億歐元支持歐洲潔淨製造業,包含在現有多年期財政架構下之額外10億歐元之保證。
(2) 強化歐盟層級之資金如創新基金,並將提出產業脫碳銀行(Industrial Decarbonisation Bank),投資轉型技術與創新。
(3) 修訂InvestEU法規以增加該資金之風險承受度,此將增加500億歐元之公私部門投資在歐盟優先政策領域,包括產業製程現代化、潔淨技術製造與部署、能源基礎設施計畫融資、潔淨運輸、廢棄物減量與回收等。
(4) 提出新的潔淨產業政綱會員國補助架構(Clean Industry Deal State Aid Framework)以簡化與加速會員國補助措施之許可,以推廣再生能源、部署產業脫碳及確保潔淨技術足夠製造量能。
(5) 歐洲投資銀行(EIB)集團將提出新的具體金融措施,包括電網製造套案(Grid manufacturing package)提供相對保證(counter guarantees)及其他對電網零組件製造商降低風險措施、中小企業或能源密集產業購電協議(Power Purchase Agreement)之相對保證、潔淨技術保證措施等。
(6) KPI:增加支持產業轉型之總投資額(目前為527億歐元)。
4. 推動循環經濟─確保獲取原物料與資源
(1) 加速執行關鍵原物料法,包括於2025年3月確認首份戰略計畫項目清單,以促進該些計畫項目獲得財務支持,建立歐盟關鍵原物料中心(EU Critical Raw Material Centre)以整合需求及聯合採購原物料,創造經濟規模與議價空間。
(2) (2)2026年將提出循環經濟法(Circular Economy Act)以加速循環轉型,並將修訂電子廢棄物現行規則,以確保簡化、符合目的與還原所含之關鍵原物料。該法並將配合及促進永續產品生態設計規範落實,該規範之工作計畫亦將於2025年4月提出。另將提出措施減少歐盟境內關鍵原物料廢棄物回收之出口,及電池黑色物質(black mass)之特別措施。
(3) 建立跨區域循環中心(Trans-Regional Circularity Hub)以結合會員國及有興趣之經濟參與者合作,促進回收之智慧專業化與經濟規模。
(4) 檢視加值稅指令(VAT Directive)有關二手產品之規範,作為綠色加值稅提案(Green VAT initiative)參考,以解決二手產品加值稅問題。
(5) KPI:增加循環材料使用率,從目前11.8%至2030年增至24%。
5. 全球市場與國際夥伴關係:
(1) 歐盟將於本年3月提出首個潔淨貿易與投資夥伴關係(Clean Trade and Investment Partnerships, CTIPs),使供應鏈多元化與創造互惠互利。
(2) 簡化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減少產業及其供應鏈之行政負擔,同時持續鼓勵全球碳定價。2025年中將提出完整CBAM檢視報告,其將評估CBAM之範疇擴大至歐盟碳交易系統之產業及下游產品,亦將評估涵蓋所有CBAM產業之非直接排放,據此作為2026年上半年擴大CBAM之立法提案
(3) 確保歐盟產業公平競爭之環境,將持續檢視歐盟外國直接投資監測規範(FDI Screening Regulation),另將於2026年1月提出外國補貼規範(Foreign Subsidies Regulation, FSR)關鍵概念指南,並將持續在必要時快速有效運用貿易防衛工具,以保護歐盟產業免於不公平競爭。
6. 技能與優質工作以促進社會公平與公正轉型:
(1) 歐盟將建立技能聯盟(Union of Skills)以投資工作者、開發技能與創造優質工作。Erasmus+計畫將挹注9000萬歐元,協助強化潔淨產業政綱相關之策略性產業之技能。
(2) 將建置優質工作路徑圖(Quality Jobs Roadmap)協助工作者轉型。
(3) KPI:減少綠色轉型所需技能與知識之職業人力短缺。2024年有27項職業人力短缺。
7. 跨產業落實潔淨產業政綱:
(1) 潔淨產業政綱提供與產業(尤其關注中小企業)對話之框架,藉此發展產業轉型路徑。
(2) 為根據各行業的具體需求制定行動,在2025年針對數個產業制定計畫,包括車輛產業行動計畫(3月5日)、鋼鐵與金屬行動計畫、化學產業套案(2025年底)、永續運輸投資計畫、生物經濟策略(Bioeconomy Strategy)、海洋法案(Ocean Pact)等,之後將視需要制定其他產業計畫。
8. 前揭措施將輔以所必需之橫向作為,包括減少繁文縟節,充分利用單一市場規模(包括透過逐步整合候選國)、促進數位化、加速創新部署、促進優質就業及歐盟與會員國間更好的政策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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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駐比利時台北代表處經濟組、歐盟執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