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內閣批准提升德國排放減量目標之立法草案

日期:2021.05.12

4月時,德國憲法法院針對原告對2019年氣候法提出之質疑,裁定政府未能闡明如何在2030年後減少排放。5月12日,總理梅克爾內閣即批准提升德國排放減量目標之立法草案,包括2030年排放較1990年提升至減65%(原55%),提早5年於2045年實現淨零排放。環保部長Svenja Schulze表示,在此新立法下,將在世代間更具公平性,並以不扼殺經濟而是以重建經濟與現代化的方式,制訂更安全且保護氣候的計畫。該立法草案必須經過議會批准,政府目前正在制定具體措施以實現目標。按照目前的計畫,似乎可能強化之措施包括擴展再生能源與提前2038年廢煤時程。基於9月選舉將至,執政聯盟快速擬定新計畫,試圖展現對氣候保護的承諾並阻止綠黨主導此議題。然而5月15日,梅克爾總理拒絕2038年廢煤時程提前之訴求,並表示在實現氣候中和的路徑上,受影響的人需要一定的可靠性,不想在確定該時程後一年再度更動。惟氣候運動人士認為,如果不及早廢煤,提升之氣候目標將無法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