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將大部分棕櫚油生質燃料分類為非永續性燃料

日期:201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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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提出與森林砍伐相關產品之草案中,將棕櫚油生質燃料列為非永續性燃料。歐洲議會與會員國將以2個月時間審議通過該草案,且不能修改,意即大部分棕櫚油生質燃料將不能計入歐盟再生能源目標中。非政府組織Transport & Environment (T&E)表示,一旦土地利用(land use)列入考量,則基於棕櫚油的生質柴油,所釋放溫室氣體比化石燃料柴油多3倍。T&E歡迎此草案認同棕櫚油與森林砍伐的關聯,但警示草案中存有明顯漏洞,尤其是對種植面積不足5公頃或在未利用土地(unused land)上種植的棕櫚油,給予豁免。執委會不應將基於棕櫚油之柴油列為非永續的同時,又另開一扇門,並認為不會被注意到,且罔顧公眾對終結棕櫚油柴油的支持。再者,馬來西亞FELDA / FGV等棕櫚油主要業者,通常其商業模式係基於許多小農戶,其並對「未利用土地」分類提出質疑。執委會發言人表示,與目前相比,新標準合理限縮合格原料的範疇。將來自未利用土地種植的棕櫚油納入標準,係符合歐盟既有的界定,且須符合永續性標準。關於小農戶,其農業實作尚有許多改善空間。然而,小農戶往往缺乏遵守複雜認證要求的行政能力與知識,該法案將為小農戶創造一個簡化程序,同時阻止他們進入森林擴張種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