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2030年減排目標並兼顧產業競爭力,澳洲規劃實施新版氣候變遷「保障機制」,並評估推動「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事

日期: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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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tterstock/DavidWebb]

澳洲為逐步降低碳排放,自2016年7月實施「保障機制」(Safeguard Mechanism),針對境內年淨排放量超過10萬噸,涉及電力、礦業、石油和天然氣、製造、運輸、廢棄物等計215家企業設施 (facility),依據個別產業訂定不同標準之「碳排放限制」(emissions limit) 基線/上限 (baseline)。


工黨政府上 (2022) 年5月上任後,高度重視氣候變遷因應政策,並於同年9月通過具里程碑意義的「氣候變遷法」(Climate Change Bills),正式將2030年減排43%及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入法。


為達到氣候目標、維持企業國際競爭力、提供企業彈性、建立可預測的經商環境,澳洲「氣候變遷、能源、環境暨水資源部」(DCCEEW) 正推動改革「保障機制」,經諮詢利害關係人意見頃公布政策規畫文件,邀請各界於2月24日前提供意見,目標於4月完成修法,7月1日開始執行,並將於2026至27年度進行檢討。


保障機制之改革方向包括:更新各產業碳排放上限、制訂更具彈性的政策(含碳排放權發行與交易、國內與國際抵換等以降低成本)、為碳排放密集與易受貿易影響的產業設施制定特別規範並提供協助、強化執行及制訂罰則等。此外,亦將建立新的「保障機制碳信用」(Safeguard Mechanism Credits, SMCs) 之取得與交易制度。


另鑑於諸多利害關係人反映「碳洩露」問題並建議實施「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 以維持貿易競爭力,澳洲政府同意檢視處理碳洩露議題的政策選項,並將推動CBAM納入考量,俾與新版「保障機制」相輔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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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駐澳大利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