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新氣候法訂於2042年前終結化石能源生產

日期:2021.05.14

5月13日西班牙國會通過「氣候變遷與能源轉型法(Cambio Clim?tico y Transici?n Energ?tica)」,該法訂定2030年排放較1990年減23%,以於2050年達淨零。該法主要內容包括:立即禁止所有新的煤炭、天然氣與石油勘探及生產許可, 2040年前禁止銷售化石燃料車輛,訂定2030年前使用再生能源發電達74%目標,2042年底前終結化石能源生產,並限制對化石燃料使用的補貼,並將定期檢討氣候目標,首次協商訂於2023年進行。此外,要求所有企業制定具有5年期排放減量目標的氣候行動計畫,此規範為世界首例。惟該法並未規定設立獨立的氣候委員會,亦未建立碳預算制度。西班牙2030年目標顯然較歐洲主要排放國低,如德國已宣布2030年較1990年減65%目標,英國減68%,歐盟減55%。然而,西班牙政府表示,若以2020年為基期,西班牙2030目標是歐洲最具企圖心的目標之一。西班牙排放趨勢,於1990-2007年期間排放上升,自2007年開始呈下降趨勢,目前約近1990年排放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