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永續金融規則因燃氣電廠與生質燃料標準遭反對而延後發布

日期:2021.02.05

歐盟執委會於2020年11月發布綠色經濟活動分類規則草案,原欲於2021年1月公布部分綠色經濟活動敲定清單,以引導民間綠色投資,惟因部分會員國對天然氣與生質燃料分類標準的反對,歐盟敲定版規則延至4月中下旬公布。反對草案的會員國,試圖將燃氣發電列入永續活動清單。然而,成千上萬的公民意見,要求歐盟不要破壞與綠色目標一致的規則,敦促執委會擱置規則並請專家顧問提供進一步建議。就目前分類規則而言,認可目前尚無法完全達到永續性但排放低於產業平均水準,且不會鎖入污染資產或排擠低碳選項的活動,亦認可污染企業進行的綠色投資,若一家石油公司投資風電場,則可將該支出標記為綠色。然而,保加利亞、波蘭與斯洛伐克等10國,敦促執委會設定一可達到的可行門檻,以給予既有燃氣電廠綠色標記。草案規定之綠色電廠最高排放門檻,是目前燃氣電廠無法達到的。此外,於2020年12月公眾諮詢,瑞典企業集團回應許多意見,其中許多企業希望更寬鬆的林業與生質能源標準。目前規則草案係將生質能源列為過渡活動,非完全的綠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