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譴責法國政府因氣候不作為而處以象徵性的1歐元罰款

日期:2021.02.03

法國行政法院裁決政府應支付1歐元象徵性罰款予4個綠色團體原告,認為政府應對法國超出2015-2018年碳預算負責,此案為法國第一件氣候訴訟案。環保運動人士稱此為氣候的歷史性勝利。此外,法院給部長們2個月時間展示其應對氣候變遷努力,而將於春季判決是否令政府採取更嚴格的減碳措施。 四大原告之一的法國樂施會主任CécileDuflot表示,今日裁決是氣候正義的歷史性勝利,是法國法院首次裁定法國應對其氣候承諾負責,樹立重要法律先例。樂施會發言人認為,此案可能使法國公民若能證明該國氣候不作為對個人造成損害時,可要求政府賠償。法國樂施會律師Arié Alimi認為此裁決確立政府環境義務與失敗賠償的重要原則。 其他人士則淡化此裁決意義。巴黎大學法學教授Arnaud Gossement表示,該判決僅認定國家部分的極小錯誤,而原告要求政府賠償環境損害賠償的要求,已被法院駁回。法學教授JulienBétaille則認為此判決幾乎不會對政府造成損失。 法國超出2015-2018年碳預算的4%,比規劃預算每年多排放1,800萬公噸CO2e,運輸部門超出其排放上限11%,建築部門則超出23%。回應法院裁定,法國政府承認未能達成氣候目標,但自2017年馬克宏擔任總統以來,法國顯著提升氣候努力。 根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最新報告顯示,自2017年以來,全球氣候訴訟案件數幾乎加倍。截至2020年7月,已有38國至少提起1,550件氣候變遷訴訟案。於Urgenda提告案,荷蘭最高法院於2019年12月裁決政府須強化2020年排放目標。2020年7月愛爾蘭最高法院否決愛爾蘭氣候計畫,裁定該計畫並未具體列出該國將如何實現2050年氣候目標。比利時環保主義者亦提起類似訴訟,迫使比利時政府制定更詳細的氣候計畫,該案將於3月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