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墨西哥州公用事業監管委員會批准以再生能源取代燃煤電力

日期:2020.07.29

新墨西哥州公用事業監管委員會(The New Mexico Public Regulation Commission)批准改以100%再生能源取代原本由聖胡安燃煤電廠(San Juan Generating Station)所提供的電力,再生能源則以太陽能與儲能為主。這項計畫被認為符合「能源轉型法(Energy Transition Act)」所規範的標準,因能源轉型法規定該州到2030年時50%的電力須來自再生能源,2040年提高到80%,而至2045年時須達到100%。而公用事業監管委員會雖有委員對以100%再生能源替代的穩定度有疑慮,但仍然支持此項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