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氣候變遷委員會表示,丹麥可能無法實現2030年減量目標,因過於依賴未經驗證技術

日期:2021.02.26

2020年6月丹麥新氣候法(Climate Act)開始生效,訂定2050年氣候中和社會與2030年排放較1990年減量70%目標,惟目前政府尚未提出2030年具體達標計畫。 如今,丹麥氣候變遷委員會(Danish Council on Climate Change, DCCC)於所提之年度現況報告中指出,丹麥可能無法實現2030年減量目標,因過於依賴未經驗證技術。委員會估計丹麥欲達2030年目標,尚有2,000萬公噸排放減量缺口,而政府目前措施,估計至2030年僅能減量720萬公噸(相當較1990年排放減54%),尚有約2/3達標減量缺口需填補。 目前減量措施,包括:綠色稅制改革,2050年停止北海石油探勘,2030年電動汽車達77.5萬輛目標,以及再生能源消費占比超過1/3等。DCCC要求針對進一步減少排放,統一徵收碳排放稅,將低土壤農田轉換為濕地,以及當國家與各市計算新倡議成本時增加氣候變遷影響成本等措施,提出具體計畫。 2020年9月政府曾表示,透過使用新技術可減少900-1,650萬公噸排放,例如碳捕存(CCS)與以風力發電生產氫氣以供重工業、海運與航空業使用。惟這些技術發展尚未成熟,而政府大幅依賴此類技術減量,將因面臨大部分技術無法及時發展風險,而難以實現2030年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