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公布基礎建設專案的氣候防護指南

日期:20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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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公布基礎建設專案的氣候防護指南,此將有助於歐盟實現歐洲綠色新政 (European Green Deal),並達到《歐洲氣候法》的要求,使歐盟的支出更為環保。該指南與2030年溫室氣體凈排放量-55%與到2050年氣候中立的減碳路徑一致;遵循「能源效率第一」與「不造成顯著傷害」原則。氣候變遷已經對鐵路、橋樑或發電站等使用時限長的實質資產與基礎建設產生影響,且日後更加劇烈。例如,必須注意在可能受到海平面上升影響區域的建築安全;同樣地,鐵軌的耐熱性必須考量未來可能的最高溫度,而非以過去的歷史資料來評估。因此,投資在基礎建設時,務必為將來的氣候中立與氣候韌性做好準備。氣候防護將氣候變遷的減緩與調適措施納入基礎建設專案發展的過程,該份技術指南規定在規劃、開發、執行與監測基礎建設專案時,用以確定、分類與管理物理性氣候風險的共同原則與做法。此一過程分為兩大支柱(減緩、調適)與兩個階段(篩選、詳細分析),且氣候防護的文件與驗證被視為作出投資決定的重要部分。具體而言,對於使用年限超過2050年的基礎建設,這份指南規定任何專案的營運、維護與最終除役都應以氣候中立的方式執行,其中可能包括考量循環經濟,如材料的回收或再利用。新基礎建設專案的氣候韌性,應基於氣候風險評估,確保採取適當的調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