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2.19
歐洲議會與歐盟高峰會達成妥協,同意至2030年新卡車與巴士CO2排放較2019年減少30%的目標,並訂定2025年減量15%的階段目標,與製造業者生產低排放卡車與零排放卡車激勵政策,另2030年目標亦將於2022年進行檢討。此協議後續尚須歐盟高峰會支持,並經歐洲議會表決。 繼歐盟於2018年12月同意汽車與箱形車(van)排放減量目標後,此為歐盟首次針對卡車制定具法律約束力的減碳目標,包括對零排放與低排放卡車的明確激勵政策。美國、中國大陸、日本、加拿大等國皆已限制重型運具排放,惟歐盟目前未限制。 歐盟卡車排放占運輸部門近1/4,而運輸部門是歐盟唯一排放上升部門,因此抑制運輸排放將有助於歐盟達成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較1990年至少減量40%的NDC目標。 環保人士表示,卡車占道路車輛比重不到5%,卻占車輛排放的22%。歐洲汽車製造商協會(European Automobile Manufacturers’Association, ACEA)表示,歐盟國家必須改善充電與加油基礎設施,以利電動與氫動力卡車,及天然氣動力卡車的推廣。該協會認為,卡車電氣化潛能遠低於汽車,尤其在長途運輸上,並質疑運輸業者會購買零排放卡車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