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即將試行,德國配套措施還沒譜

日期:2023.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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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商報9月28日報導,自2023年10月1日起,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將進入測試階段,鋼鐵、鋁、水泥、化肥、氫氣及電力等產品的進口商,將須提供進口貨物生產過程的碳排放資訊,且每季製作1份CBAM報告,並於季度結束後的一個月內提交,該報告須包含CO2排放量以及原產國是否徵收二氧化碳稅的詳細資訊。測試階段將持續3年,在此期間尚不需繳納碳稅。


然而,CBAM的主管機關是德國海關總署(隸屬聯邦財政部)還是碳排放交易局(隸屬聯邦經濟部),目前德國政府內部仍未達成共識。德國工商總會(DIHK)外貿主管Volker Treier表示,目前受影響的企業還在了解繁雜的規定,並通知外國出口商應提交的資料,由於企業的問題求助無門,現在情勢一片混亂。此外,聯邦批發外貿協會(BGA)主席Dirk Jandura指出,進口商須依賴國外製造商提供產品的碳足跡資訊,但資訊可能取得不易,即使取得,目前仍缺乏此方面的專家進行認證,資訊的可靠性及有效性存在漏洞。


另一方面,目前參與國際市場的歐洲製造商雖已獲得免費排放證書,但政策性使證書數量不足以免除整個生產過程的二氧化碳排放成本,僅能部分降低二氧化碳成本。未來CBAM全面取代排放證書的免費配額後,製造商勢將承擔全部排碳成本,此將降低其國際競爭力。如何補償企業以維持國際競爭力,目前也還在喬。


歐盟計劃透過國際合作,達成全面的多邊氣候協議來確保歐企的出口競爭力。為此,德國總理Olaf Scholz已在G7峰會推動成立「氣候俱樂部」,盼達成二氧化碳統一價格協議,但目前離達成協議目標尚遠。德國工業聯合會BDI的Carsten Rolle批評,CBAM實施在即,但歐盟保護企業出口的配套措施仍遙遙無期。


此外,雖然歐盟認為CBAM並非貿易障礙,亦不對第3國製造商造成歧視,並稱CBAM僅係一項環保措施,而非稅收或關稅,完全符合WTO規則。然而BGA主席Jandura認為,CBAM若要達到氣候保護的目的,應推動全球國家共同參與,否則易遭解釋為貿易保護主義。渠警告中國、印度及巴西等國恐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提起訴訟。


另許多專家預計,CBAM的實施將導致受影響產業轉移到非歐盟國家。以鋼鐵業為例,因進口鋼鐵受到CBAM的影響,但鋼鐵製成品卻不受影響,為維持生存,歐盟境內之鋼鐵加工業將逐漸轉移到世界其他地區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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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駐德國台北代表處經濟組、德國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