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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倫政治包裹
Belém Political Package
2025.11.24 淨零辦
作為COP30主席團將會議各項關鍵決定統整之政治成果,綜合納入全球共作(Global Mutirão)、全球調適目標(GGA)等重要決議,以及對過去COP成果進行檢視更新,並總結為本次會議整體談判成果之共同政治框架。
一、全球共作(Global Mutirão)決議
(一) 決議重點:
1. 決心團結努力,全球共作共抗氣候變遷:呼籲全球動員大幅加速與提升氣候行動,加強國際合作與執行落實,以達溫控1.5°C目標。
2. 對氣候行動緊迫性、差距與挑戰之因應:除持續既有減量行動與強化NDC之外,決議採取下列行動:
(1) 啟動「全球執行加速器(Global Implementation Accelerator)」自願性倡議:規劃於2026年舉辦高階資訊交流活動,以加速執行與加強國際合作。
(2) 啟動「貝倫1.5°C目標任務(Belém Mission to 1.5)」:加強NDC與國家調適計畫(NAP)企圖心與執行落實。
(3) 強化對開發中國家氣候行動之資金支持:
A.擴大公私部門融資規模於2035年達每年1.3兆美元,並由已開發國家每年提供至少3000億美元公部門資金
B. 召開高階部長級圓桌會議討論上述資金目標之落實。
C. 設立兩年期氣候融資工作計畫(含:第9.1條已開發國家資金提供)。
3. 單邊貿易措施:
(1) 重申氣候變遷因應措施(含單邊措施)不應成為對締約方任意或無理歧視的手段,或對國際貿易的變相限制
(2) 要求舉行相關對話,並於2028年舉行高階活動:對話參與者包括締約方與其他利害關係者(含:國際貿易中心(CCI)、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UNCTAD)、世界貿易組織(WTO)),考量加強貿易相關的國際合作機會、挑戰與障礙。
(二) 主要爭點:最終決議刪除「制訂逐步淘汰化石燃料路徑圖」
1. 歐洲國家(如歐盟與英國)與拉丁美洲國家(如哥倫比亞與巴拿馬):力主將逐步淘汰化石燃料路徑圖納入決議文。
2. 海灣國家、俄羅斯與印度等化石燃料產國:極力反對淘汰化石燃料路徑圖納入決議文。
二、全球調適目標(GGA)
(一) 決議重點:
1.
通過貝倫調適指標(Belém Adaptation Indicators, BAI):以衡量並追蹤巴黎協定第7條全球調適目標(GGA)進展,惟強調該指標為自願性、不作為國家比較依據、開發中國家取得資金條件或衍生新財務義務,並鼓勵各國將指標納入NDC等報告。
2.
呼籲2035年調適資金增為2025年三倍
3.
後續工作: 建立「貝倫-阿迪斯(COP32)調適願景(Belém–Addis vision on adaptation)」制訂指標操作指引,並啟動「巴庫調適路線圖」促進調適規劃與執行。
(二) 主要爭點:調適資金目標
1. 小島嶼國家聯盟、非洲集團、開發中國家同心會:提議2030年增達2025年3倍(達1200億美元)。
2. 歐盟:反對訂定新調適資金目標。
三、活動倡議
(一)
貝倫永續燃料4倍承諾(Belém 4x Pledge on Sustainable Fuels):由巴西、義大利與日本共同發起,目標於2035年使永續燃料(含:生質燃料、氫能、合成燃料(E-fuels))生產量與使用量提升為2024年水準之4倍。
(二)
超級污染物國家行動加速器(Super Pollutant Country Action Accelerator):提供1.5億美元資金,協助30個開發中國家於2030年前加速甲烷、氫氟碳化物等氣體深度減量。
(三)
逐步轉型脫離化石燃料路線圖呼籲(Call for a Global Roadmap on Transitioning Away from Fossil Fuels)由馬紹爾群島等氣候脆弱國倡議,已達近90國(含英國、歐盟等)支持,呼籲在COP28「逐步轉型脫離化石燃料」共識基礎上,建立全球路線圖,明確部門措施時程與公正轉型配套。
(四)
法遵碳市場開放聯盟宣言(Declaration on the Open Coalition on Compliance Carbon Markets):由巴西倡議,中國、歐盟、英國等11國參與,旨在成立碳定價機制相關規則(含:監測、報告與驗證(MRV)系統、碳排計算方法與碳權使用規則)交流平台,中長期將探索市場互通性與連結路徑。
(五)
促進國家執行計畫可投資性倡議(Fostering Investable National Planning and Implementation, FINI):由巴西發起,並與多邊開發銀行、保險業及私人投資者合作推動,旨在協助各國將調適計畫轉化為具可投資專案,目標於三年內調適投資專案規模達1兆美元。